摘自2009年4月14日《安徽市場報》08版
市場報報道 昨天,省工商局通報了一起制假惡性案件,我省銅陵一經營戶利用工業鹽加工豆制品,幸虧被工商部門及時查處。
據介紹,日前,銅陵市工商局在市場巡查中,發現當事人孫某一直在該市人民市場從事臭干子和茶干銷售,并在城鄉結合部租住一屋作為其加工點。加工的主要原料有黃豆和食用鹽,以前所用原料鹽,均從鹽業公司購買。但近段時間,孫某為了節省成本,利欲熏心,竟以每公斤1.6元的價格購買了工業鹽650公斤,并以每天2.5公斤的數量在其加工豆制品過程中充當食用鹽使用。截至案發時,當事人共用工業鹽加工豆制品1120公斤,其中臭干子700公斤,茶干420公斤,經營額7410元。
工商部門調查認為,孫某為牟取不正當利益,擅自利用工業鹽冒充食用鹽生產加工豆制品并銷售,嚴重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規定。銅陵工商部門經立案查清事實后,依法對其責令停業整頓,沒收尚未銷售的臭干子25公斤,并處以沒收違法使得7410元,罰款7560元的嚴厲處罰,查獲的600公斤工業鹽依法移交鹽務部門處理。(王松青)